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宁夏教育厅《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通知》(宁教人办[2001]68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高师培训中心的安排,2017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开始报名,现将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6年新招聘教师
(二)2016年以前尚未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者
(三)补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者
以上三类人员必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培训内容
开设“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高教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干课程。同时,开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心理健康”、 “教师礼仪”、“高校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技能提升” 等新教师入职教育内容。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拟参训学员在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期间,登陆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spx.nxu.edu.cn/),进入“岗前培训报名”栏目报名。
2.准确、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一律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jpg格式,像素大小:宽295、高413),照片将用于证书打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验证码,请本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
3.资格确认部门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填写其他单位造成无法培训者,后果自负。
4.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1.时 间:11月28日至29日
2.地点为: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3.现场确认时申请者本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一张小2寸免冠白底彩照片;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提供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教学实习成绩的复印件1份(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制并加盖公章);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或博士学位者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
四、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培训学员,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报名工作,确保申请人员能够按时报名参加培训。
2.为了严格确保培训质量,各位参训教师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学习,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3.培训时间:2016年12月下旬——2017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学员可登陆网报系统查看。
4.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需缴纳培训费(150元/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 宁 樊 宇
联系电话:213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