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教育部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转发,凡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宁职院发﹝2014﹞33号),新录用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后方可报考博士研究生;新录用的本科毕业生需在现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方允许报考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与第一学历的专业相同、相近或学科基础理论一致。请严格执行。
联系人:田宁 联系电话:213504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特殊人才培养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报考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热爱家乡”和“学成归来”的思想,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时,既从自身考虑,还应当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实际,以利于毕业后能够很快就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及时组织宣传, 鼓励并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保证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96名。为防止考生扎堆报考现象,拓宽考生的升学渠道,提高录取率,硕士研究生招生我区按照教育部下达计划进行限报,限报比例为1:5(既1个计划最多允许5人报名)。博士研究生可自愿选择学校报考,不进行限报。
三、自本年度开始,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直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www.nxedu.gov.cn)或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nxeduyun.com)报名。报名时间:硕士研究生2016年10月8日至30日,博士研究生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底,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实行网上报名后,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在线打印 “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如果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需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确认的考生,凭“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自己确定的考试地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院领取校验码后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所有被录取考生应按照规定要求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及时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法规处)存档备案。没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没有将定向培养协议书交我厅民族教育处(法规处)存档备案的,将提请教育部和招生单位取消本人录取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请从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查阅。
民族教育处联系人:马希林 联系电话:0951-555909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