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将2017年部门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部门、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定于2017年12月21~22日进行。
二、考核对象
学校各教学、党群行政、教辅部门;中层干部。
三、考核要求
1、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述职不超过8分钟,副职述职不超过5分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述职,述职时间剩余1分钟时,工作人员将按铃提示,超时后工作人员将再次按铃,停止述职。
2、民主测评表打分最高分一般不能为100分,最低分不低于60分。
3、各系、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听取本部门干部述职并测评打分。
4.各部门人员候场时,应在工作人员指定地点就座并保持安静,不要随意走动。
5、考核评分表分为校领导、考评组、部门三类,由工作人员在本部门领导述职结束后当场收回,请参与打分的人员积极配合,认真填写考核评分表。
6、新入职人员不参加考核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