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宁教师【2018】63号)文件,为确保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编任教人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以上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半年,人事档案在宁夏区域内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二、认定条件(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系统讲授一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全职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学年(即2017年9月前到校任教);
2.已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已考取宁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及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可免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4.专职辅导员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三、认定程序
1.2018年5月4日至5月18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选择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任教学科”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必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自行打印“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审核盖章;
5.报名结束,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信息,最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四、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2.确认时间:5月25-5月28日
3.确认需提供材料: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幅面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待高师中心审核完才可退回);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非师范专业毕业者提供全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师范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教学实习成绩的复印件1份(到学校人事档案科复制并加盖公章);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1份,(到学校人事档案科复制并加盖公章);
(8)学校教务处出具一学年两学期的课表(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或承担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1份(经教学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签字并加盖公章);
(9)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详见附件1);
(10)长期聘用人员需额外提供:档案托管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人事科复制并加盖公章)、学院缴纳养老保险明细(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到银川市民大厅C1厅银川市社保局打印)。
(11)请申报教师于5月14日早上八点到师资科缴纳260元体检费,领取高校教师资格体检表,5月15日早上八点到宁夏中医研究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下午四点后领取体检合格表。怀孕的老师请注意,体检的时候须带上产检单子的复印件。
(12)2018年宁夏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1份(详见附件2,本人将电子版信息核对准确后直接发送电子邮箱即可,邮箱号:1063626734@qq.com);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
联系人:田 宁 金睿譞 联系电话:2135040
附件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专任教师证明
附件2:2018年宁夏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