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第二轮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起进行我校第二轮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2006年处级干部竞聘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学校领导,组织、纪检、工会、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三、竞聘范围和职位 全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正式职工。2004年10月以后由校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命、任期未满两年的正、副处级干部,不再参加竞聘(年底进行述职)。处级干部竞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四、处级干部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各项决定。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字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践经验,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成绩实出。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职资格 1、现任正副处级干部任职资格 (1)2004年9月前聘任的正副处级干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教学、教辅部门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副高以上职称。 (3)党群行政部门处级干部,年龄在53周岁以下;教学、教辅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在55周岁以下。 2、首次竞聘正副处级岗位的任职资格 (1)竞聘正职领导岗位的,应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竞聘副职领导岗位的,应在正科岗位任职三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在正科级岗位任职且取得中级职称三年以上。 (2)竞聘正、副处级岗位(除保卫、后勤),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竞聘教学教辅部门正、副领导岗位,还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竞聘处级领导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竞聘团委书记,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4)竞聘系部正副主任、党总支正副书记,要求所学专业类别相近或相似,或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参照党政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执行。 (5)近三年年终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 (6)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破格提拔。 五、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正处级竞聘岗位及任职条件。由现任正处级干部和符合条件的副处级干部报名竞聘。基本程序和方法是,应聘者填写竞聘报名表,组宣部进行资格审查。只有一名现任正处级干部竞聘的职位,由学校组织竞聘者在相关部门正科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人员及有关部门教职工中作10分钟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后由学校党委研究是否聘任;同一职位有2人以上竞聘或首次竞聘正职岗位的,由学校组织竞聘者在上述范围教职工中作10分钟竞聘演讲,进行民主推荐,评议小组进行测评,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后,由校党委讨论拟任干部人选,并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凡同一岗位竞聘人数在3人以内的,确定1名考察对象;3人以上的,确定2名考察对象。 2、公布副处级竞聘岗位及任职条件。由现任副处级干部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竞聘,只有一名现任副处级干部竞聘的职位,竞聘者需在本部门及相关部门教职工中作10分钟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后由学校党委研究是否聘任;首次竞聘和同一职位有2人以上竞聘副处岗位的,其方法和程序与竞聘正处级干部相同。 六、聘任与聘期 1、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领导小组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决定干部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批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聘期2年,新聘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七、有关规定和政策 1、处级干部应聘工作按先正职、后副职的次序进行。每人可申报两个职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填报《处级干部竞聘报名表》,交党委组宣部。 2、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3、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于2006年9月30日。 4、现任处级干部不参加应聘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原职级不予保留。 5、教学和教辅部门的正副职不定行政级别,也不核定领导职数,在职期间,享受相应校内处级干部待遇,提拔任职时,可计算任职年限。 6、无人应聘的正、副处级岗位,或通过竞聘仍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由学校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聘任。
中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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