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派驻村工作队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8〕31号),切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我校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并且具备履职条件的在编教职工;也可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扶贫。
二、驻村地点
西吉县马莲乡南川村和东洼村。
三、工作任务
驻村工作队员,主要负责驻村入户调查、贫困户建档立卡、帮扶计划制定、信息报送、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协调争取资金项目、推动精准扶贫落实派出单位定点帮扶措施、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销号任务、配合驻村工作队队长抓好各项工作。
四、驻村要求和待遇
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教师按照满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另外,发放驻村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按实际驻村天数发放;每月凭票报销银川往返驻村地交通费2次;给每人购买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选派要求
1、驻村工作队员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派。由教职工个人根据选派条件和自身实际,向学校提出申请;为确保选派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部门在本部门人员中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扶贫驻村工作。
2、凡是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驻村工作队员,均需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驻村工作队员推荐表》,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5月7日前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驻村工作队员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科。
联系人:俞莹磊 陈文君
联系电话:2135081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4日